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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54:14 股吧网页版
熙菱信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祖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祖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祖咏,56 岁,硕士研究生。2008 年至今任江苏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分中心主任,2012 年至今任南京仁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亲自出席7次,审议通过46项议案;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16项议案。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

1、2024年5月23日换届前本人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换届后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八项议案。

2、2024年5月23日换届后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四项议案。

3、2024年5月23日换届前,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核了关于《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一项议案。

4、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了关于《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项议案。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运作规范。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2、持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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