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独立董事郑海洋先生、独立董事祖咏女士。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及现场方式共计召开 6 次会
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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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
5、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全程跟踪督促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把关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以及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部等部门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询问了解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覆盖率,实施必要的穿透性审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多次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外勤人员投入情况、重大事项审计实施与谨慎判断的充分性,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时沟通并交换审阅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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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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