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3
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9 月 21 日,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奥联电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资产”“转让方”)与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图天泽”)签订《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瑞盈资产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7,72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20%)协议转让给骏图天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骏图天泽协议受让”)。
同日,瑞盈资产与衢州市信安广合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信安广合”)签订《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衢州市信安广合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瑞盈资产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555,5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协议转让给衢州信安广合,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衢州信安广合协议受让”,“骏图天泽协议受让”与“衢州信安广合协议受让”合称“本次股权转让”)。
如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最终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骏图天泽,陈扬为骏图天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骏图天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扬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骏图天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衢州信安广合)、《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盈资产)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11 月 3 日,瑞盈资产分别与骏图天泽、衢州信安广合签署了《广西
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衢州市信安广合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经各方协商一致,对原股份转让协议部分条款予以调整完善,本次调整不涉及股份转让数量、每股转让价格的变更。
(一)《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补充协议双方以下分别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签署《广西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
骏图天泽(无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对原协议部分条款予以调整完善。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协议第十七条调整为如下内容:
“第十七条 如果政府等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政府及/或国资等)对本次交易的整体或任何一部分提出限制或异议,双方积极配合、协商调整交易方案,以促使本次交易通过审批和实现双方的交易目的;如果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达成调整后的方案,则任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任何一方无需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解除共管账户管理,若共管账户已完成划付或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任何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之日(即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的通知送达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及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逾期未返还的款项及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除了向乙方返还上述股份转让价款并支付利息外,甲方违约责任仅以前述违约金为限,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二条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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