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 1994 年 3 月,2013 年 12 月完成
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1 门 701-704。首席合伙人:王文清女士。
2023 年末,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31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145 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186.8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0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 4,5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 家。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天运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天运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为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中天运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中天运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天运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
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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