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柏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孙柏刚,男,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
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 年硕士毕业留校任教,1998 年-1999年在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技术大学做访问学者,2013 年被评为北京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博士生导师,2014 年任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主任,2014年晋升教授职称。主要从事氢内燃机研究开发。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已亲自出席,没有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1、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了 1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主要审
议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本人积极响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公司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等事宜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2024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对《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
序完成。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邮件、电话、微信及现场交流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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