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9:15-15:0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于平先生
股东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2人,代表股份51,035,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2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50,805,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3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230,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21%。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0人,代表股份541,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10%。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20,5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6%;弃权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6,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6%;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20,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6,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6%;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020,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04%;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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