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竺素娥)
本人作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竺素娥,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商学院(今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教授(会计专业)。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部分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数 次数 数 数 未亲自出席 大会次数
竺素娥 10 10 0 0 否 1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4 年内审工作汇报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股权激励方案的回购注销及作废、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的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的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积极参与,对涉及公司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中心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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