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5-059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以下简称 “原股东大会通知”)。经审核发现,原股东大会通知中“二、会议审议事项”和 “附件 2:授权委托书”中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未设置子议案,现更正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 7
2.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2.05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2.06 《关联交易制度》 √
2.0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0 《关于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2、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上述议案 1、2.01、2.02 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中小股东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代表本单位/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 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 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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