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航空”或“公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出具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另外,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流程,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执行。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人员组织、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工作主要采用现场测试与系统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对发现的内控缺陷作初步认定后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表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晨曦航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泰威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六、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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