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期内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 2024 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并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列席 2024 年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编制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的法定程序,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详细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符合《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
责任与义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资明细的独立意见
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资明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要求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提供了详细的资料。在审阅了有关详细资料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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