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汪群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2024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下属审计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汪群峰,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曾任无锡市审计局副处长、无锡市新区审计局副局长、无锡市新区财政局副局长、无锡市新区招商五局局长、无锡市新区服务业招商局局长、无锡空港产业园副主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副所长,现任江苏普信集团总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本
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谨慎行使表决权。对于2024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1次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主持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分别就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并明确2024年的工作计划。此外,通过每季度听取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对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监督,从而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了《2023 年内部
审计部工作总结》和《2024 年内部审计部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 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关于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
计划。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了《2023 年公司
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 2023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2 月 17 日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任务。此外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进行
了现场沟通,年审会计师汇报了审计工作安
排;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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