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0 15:35:13 股吧网页版
贝斯特: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汪群峰(召集人)、独立董事纪志成、董事曹逸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汪群峰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任期自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1、2024年1月15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了《2023年内部审计部工作总结》和《2024年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2024年2月17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了《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任务。此外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公司进行了现场沟通,年审会计师汇报了审计工作安排;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汇报。

3、2024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了《2023年财务报表(初稿)》,审计委员会对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异议。另外审计委员会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报告的出具时间、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等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4、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另外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
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和2023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5、2024年8月7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另外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总结》和《2024年下半年内审工作计划》。

6、2024年10月22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于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另外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和《2024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委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地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发挥更加有效的内审工作效益;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内控风险;主动学习,积极创新,提高技能,有效地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评价。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 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新的年度里,审计委员会继续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