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25 年 4 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4 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依据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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