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3700 号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畅通讯”)编制的《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会畅通讯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会畅通讯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会畅通讯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会畅通讯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4 日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证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6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452,64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22.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45,988.60 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9,267,811.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0,678,177.15 元。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6,889,427.48
元(含税)后金额为 593,056,561.12 元,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日存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上海市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16350100100132620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
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 0734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49,134.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人
民币 1,042,000,000.00 元,理财产品赎回人民币 1,042,000,000.00 元,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人民币 2,466,541.38 元。本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50.13 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3,389,745.74 元,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或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
入等)转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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