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5 年 4 月 11 日,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江苏中
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计划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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