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0
2025 年 04 月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贺宪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85.94 万元,
同比下降 263.73%。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受到两次机动车检测政策的叠加影响,目前大部分机动车使用年限在十年以内,按照政策要求十年内仅需检测一次,导致检测需求大幅减少。另外,2024 年商务部等部门发布的《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促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提高了老旧车辆淘汰率,进一步冲击了机动车检测业务,致使检测频次需求持续下降。受此影响,公司并购的机动车检测站的检测服务业务表现未达预期,实际业绩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从而导致商誉减值。但我国机动车检测站的整体配比水平仍然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和在用车车
龄的延长,检测量将逐渐恢复到增长态势,将持续推动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应对挑战并把握机遇。
(二)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及汽车后市场综合服务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解决方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机动车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等解决方案的企业,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行业监管、车辆检测服务及增值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新建站等方式切入下游检测运营服务市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行业景气情况
根据公安部统计,截至 2024 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 4.53 亿辆,其中
汽车 3.53 亿辆。全国有 96 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较 2023 年增加
2 个城市;45 个城市超 200 万辆;26 个城市超 300 万辆,其中成都、北京、
重庆、上海、苏州、郑州超过 500 万辆。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自 2016 年上市以来,公司长期深耕机动车检测领域,形成了较强的行业
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
领先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拥有 90 项专
利、209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并已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公司在积极推动现有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业务发展的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和未来检测服务等下游行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拓展检测运营等相关的下游服务市场,实现业务协同发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报告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业绩补偿无法实现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风险、新业务的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有关风险内容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25,771,712 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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