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 号文)核准,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347,69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2.5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48,799,99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7,435,849.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131,364,140.96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
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5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5,938,828.57元,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人民币 32,528,699.85 元,短期现金管理
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 60,849,824.66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38,803,836.90 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 845,425,312.39 元、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32,528,699.85 元、投资收益人民币 60,849,824.66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车”)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设账户分别用于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和收购临沂正直 7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主体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38940188000273033 本公司 --- 7,608,257.24 活期
宝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宝安 745874785270 本公司 --- 821,429.40 活期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62816900016 本公司 1,131,567,990.00 180,225,544.74 活期
科技园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805880100077172 本公司 --- 20,638,155.38 活期
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 03005397064 本公司 --- 39,510,450.14 活期
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 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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