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 8.54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
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沟通,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立信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进度与审计结论。
(三)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部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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