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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2:39:22 股吧网页版
平治信息: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及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各期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符合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系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20%);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购买独立或其它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它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后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时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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