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1、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对企业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及披露事项作出了具体
规定。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
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了“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
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的相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4、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5、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 合并 母公司
报表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费用 -13,032,396.01 -6,195,369.68 -2,190,050.79 -1,809,054.12
营业成本 13,032,396.01 6,195,369.68 2,190,050.79 1,809,054.12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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