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4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下午2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董事马骏先生、苗丹女士,独立董事季小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武汉精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精鸿”)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武汉精鸿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武汉精鸿的股权比例由70%变更为75%,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精测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武汉精鸿的股权比例由30%变更为15%,武汉精鸿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彭骞、马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5,000万元注册资本(2.4124%的股权)以9,167.12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精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精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精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员工李仲禹、ZHANG XU,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精测的股权比例由61.2460%变更为58.8336%,上海精测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此外,截至2025年10月31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79,743,151股增
加 至 279,745,172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279,743,151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79,745,172元。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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