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14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测”)主要聚焦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领域,掌握光谱散射测量、光学干涉测量、光学显微成像、电子束/离子束成像、电学测试等关键核心技术,致力于半导体前道量检测设备的研发及生产。为建立更具竞争力的激励体系,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并锁定全球顶尖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进公司半导体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拟将持有上海精测5,0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2.4124%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精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精昕”)、上海精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精圆”)、上海精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精璇”)(以上合称“员工持股平台”)及员工李仲禹、ZHANG XU。2025年11月24日,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李仲禹、ZHANGXU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拟以每注册资本1.8334247元的价格转让持有上海精测5,000万元出资额,共计人民币9,167.1235万元;其中向上海精昕转让15,065,655.00元注册资本,向上海精圆转让8,310,000.00元注册资本,向上海精璇转让21,590,789.00元注册资本,向李仲禹转让2,581,778.00元注册资本,向ZHANG XU转让2,451,778.00元注册资本。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精测的股权比例由61.2460%变更为58.8336%,上海精测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二)关联关系
上海精测股东彭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马骏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彭骞先生、马骏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系公司转让持有上海精测部分股权而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彭骞先生、马骏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次事项的审议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上海精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BRQ21X57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锘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6,815.1779 万人民币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 2855 弄 1-72 号 B 座 12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占出资总额
号 (万元) 比例(%)
1 上海镱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84.5378 27.6521
2 上海锘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6.708 24.3091
3 上海钛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41.7117 19.6871
4 上海钫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9.8758 12.1769
5 上海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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