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精测电子控股子公司上海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精积微”)为加快有图形暗场缺陷检测设备的研发以及产业化整体开发进度,上海精积微拟将暗场有图形晶圆缺陷检测设备相关部分附属子系统的研发委托给关联方上海惟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惟甲”),同时双方签署《委托开发协议》,委托开发暗场有图形检测设备软件系统,交易总金额为900万元。
(二)关联关系
彭骞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惟甲为彭骞先生担任董事之公司,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彭骞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签署《委托开发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彭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委托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惟甲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 3333 号 23 幢 2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DNKW4J9C
法定代表人:朱干军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占出资总额比
(万元) 例(%)
1 海宁市精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 32
2 明星 1,040 20.8
3 上海廿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20
4 赖国杰 560 11.2
5 孙航 400 8
6 同芯仲盈(武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00 8
合伙
合计 5,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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