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1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279,743,369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3名,代表股份107,415,807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8.3980%。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94,858,8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0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9名,代表股份12,556,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87%;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1名,代表股份14,773,9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80,3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739%;反对
13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41%;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8,4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0828%;反
对 1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9023%;弃权 2,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149%。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80,3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739%;反对
133,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41%;弃权 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8,4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0828%;反
对 13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0.9023%;弃权 2,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149%。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279,6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732%;反对
13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250%;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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