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四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 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一节 股 东 ......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 28
第一节 董 事 ...... 28
第二节 董事会 ...... 32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第七章 监事会...... 41
第一节 监 事 ...... 41
第二节 监事会 ...... 4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8
第一节 通 知 ...... 48
第二节 公 告 ...... 4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5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52
第十二章 附 则 ...... 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目前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420111783183308C”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4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000.00 万股,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JINGCE ELECTRONIC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洪山区书城路 48#(北港工业园)1 栋 11 层
邮政编码:43007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9,743,151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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