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测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精测电子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为公司前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担保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签署期限为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彭骞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彭骞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112,000 股,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2,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2,54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3%。经查询中国执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彭骞先生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担保主要情况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7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期限、授信品种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签署期限为准,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具体担保的金额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无需就此次保证担保向保证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条“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免按照第 7.2.8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提供无偿担保外(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未与彭骞先生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上述金额不含本次)。
七、审议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彭骞先生作为该事项的关联方,对该事项的审议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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