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9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
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200.00万份,行权价格15.21元/份。
2、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实际情况,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8.73 元/份调整为 8.60 元/份。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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