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
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二)项目组信息
项目合伙人:邵桂荣,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文斌,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震杰,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1 年起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致同所上
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业务总监。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须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
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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