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琨作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琨,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包括国际财务管理、智慧财务管理、公共财务管理领域,拥有十五年企业财务管理与投资银行的实务与科研经历,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格以及证券承销、投资基金、证券分析与期货交易等从业资格。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商管理研究院副院长,福建省财政学会副会长,福建省第二届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福建省第三届会计咨询专家,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会次数 议
9 8 1 0 0 否 4
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8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与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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