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蒋孝安作为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蒋孝安,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经 大学,本科学历。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高级理财规划师。历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 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 理、投资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马钢(扬州)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
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5 4 1 0 0 否 2
本人认为,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 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4 年 6 月参加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与 1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
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
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开展工作共 15 天。同时通过邮件、电话、会谈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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