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
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就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2025-062、2025-090)。
为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满足香港联交所及相关监管机构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的最新反馈意见及合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上市有关事宜的授权,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现对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明细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公司章程(草案)(2026 年 1 月)》 修订 否
2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2026 年 1 月)》 修订 否
本次修订主要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监管惯例,进一步完善了关于股份形式、股东代理人及认可结算所(如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行使权利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境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章程(草案)》实施后,公司现行章程及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自动失效。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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