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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1 16:23:11 股吧网页版
贝达药业: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和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丁列明先生(董事长)、TIAN XU(许田)先生、YONGJUN LIU(刘勇军)先生、万江先生、LI MAO(毛力)先生、范建勋先生、童佳女士

职工董事:丁师哲先生

独立董事:黄欣琪女士、肖佳佳女士、JIANWEI XUAN(宣建伟)先生、叶建亮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12 名成员组成,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名独立董事中,黄欣琪女士和肖佳佳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JIANWEI XUAN(宣建伟)先生和叶建亮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做出了书面承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简历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丁列明(委员会主席/召集人)、万江、LI MAO(毛力)、
丁师哲、范建勋、童佳;

审计委员会:黄欣琪(委员会主席/召集人)、肖佳佳、叶建亮、YONGJUN LIU(刘勇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JIANWEI XUAN(宣建伟,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黄欣琪、叶建亮、TIAN XU(许田);

提名委员会:肖佳佳(委员会主席/召集人)、JIANWEI XUAN(宣建伟)、丁列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叶建亮(委员会主席/召集人)、JIANWEI XUAN(宣建伟)、范建勋、童佳。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丁列明先生

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万江先生

研发总裁兼首席医学官:LI MAO(毛力)先生

行政总裁:童佳女士

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范建勋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且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日止。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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