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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1 16:23:10 股吧网页版
贝达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2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
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
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12 人。

4、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推举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丁列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丁列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具体选举情况如下:

委员会 委员(带*为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丁列明*、万江、LI MAO(毛力)、丁师哲、范建勋、童佳

审计委员会 黄欣琪*、肖佳佳、叶建亮、YONGJUN LIU(刘勇军)

薪酬与考核 JIANWEI XUAN(宣建伟)*、黄欣琪、叶建亮、TIAN XU(许田)
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肖佳佳*、JIANWEI XUAN(宣建伟)、丁列明

可持续发展 叶建亮*、JIANWEI XUAN(宣建伟)、范建勋、童佳

委员会

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位,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黄欣琪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且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为止。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丁列明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其任职资格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4、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资深副总裁、研发总裁、行政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且新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之日止。

(1)聘任万江先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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