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 226.2482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JIANGNAN CAI先生就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98)。
3、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00)。
4、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5名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经过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332.549万股调整为1,329.949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75人调整为67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10.549万股调整为1,107.94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为16.69%,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70名激励对象授予1,107.94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17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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