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14:30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8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4 月 2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7.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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