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建新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唐建新,男,1965 年出生,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审计师、注
册资产评估师。先后担任武汉大学会计系主任,现为武汉大学会计系教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9 次董事会会议、7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股 实际出席
事会次数 出席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东大会次 次数
次数 议 数
唐建新 9 9 0 0 否 4 4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应出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唐建新 7 7 3 3 0 0 2 2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确认公司2023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在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于聘任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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