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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20:31:58 股吧网页版
理工光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理工光科”)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9 名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59 名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人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 27.03 亿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05 亿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02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与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沟通。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关联方交易等重点审计领域。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和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

在 2024 年审计服务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内部专业技术部或专家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如仍未解决的,需召开项目专题会或项目内核会最终解决,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致同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建立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开展实质性监控,以就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情况提供相关、可靠、及时的信息,以及采取适当的行动应对识别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缺陷并及时整改。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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