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1-2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通过信科(北京)财务 1
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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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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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08027号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理工光科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25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理工光科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通过信科(北京)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理工光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理工光科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理工光科实施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4 年度理工光科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理工光科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2024年度通过信科(北京)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的利
项目名称 行次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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