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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7:04:04 股吧网页版
三超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第一期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4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9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第一期股份协议
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收到邹余耀先生、刘建勋先生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合一”)通知,邹余耀先生、刘建勋先生向博达合一协议转让第一期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柳敬麒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 日,邹余耀、刘建勋与博达合一、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达新能”)签署《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博达合一分两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公司 18,985,384 股股份。其中,第一期股份转让为:博达合一以 24.52 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公司 10,2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8.97%),其中受让邹余耀持有的 6,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25%)、刘建勋持有的 4,2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72%)。上述第二期股份转让,需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同日,博达合一分别与邹余耀、刘建勋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自第一期交割日起,邹余耀同意无条件地将其届时持有的公司剩余全部股份所拥有的表
决权(含提名权、提案权,下同)全部放弃,直至第一期交割日起 60 个月届满 且博达合一届时持股比例超过邹余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的合计持股比例 5%(公司总股本的 5%)之日。自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或第二 期交割日(以孰晚为准)起,邹余耀届时持有的 50%股份的表决权予以恢复,剩 余 50%股份的表决权仍按照上述约定放弃。自第一期交割日起,刘建勋同意无条 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其届时持有的公司剩余全部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全部放弃,期 限为永久。

在上述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博达合
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柳敬麒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博达合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邹余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建勋)》等相关公告。

二、相关股份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 确认书》,第一期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及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万股

第一期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前 第一期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后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邹余耀 4,094.1536 35.85% 35.85% 3,494.1536 30.59% -

刘建勋 995.1420 8.71% 8.71% 570.1420 4.99% -

博达合一 - - - 1,025.0000 8.97% 8.97%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博达合一持有公司 10,2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97%,可支配公司 8.97%的表决权。
邹余耀先生、刘建勋先生已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自第一期交割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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