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紧密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2024 年全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全体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1 三届二十一次 2024年3月17日 2024年3月19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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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届一次 2024年4月11日 2024年4月11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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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届二次 2024年4月24日 2024年4月25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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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届三次 2024年8月28日 2024年8月30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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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届四次 2024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8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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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 2024 年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加强募集资金监管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规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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