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李寒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寒松,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机械工程专业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 年至 1998 年任洛阳工学院助教,2006年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与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其他形式的合作。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会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寒松 5 4 1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了 2 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参与报告期内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两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就调整募投项目“年产 41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建设规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会议,对
涉及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调整募投项目规模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程度等情况,现场工作达 15 天。其中为深入了解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赴相关子
公司生产基地现场调研,与项目公司负责人员深入交流项目进展等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以及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及时阅读公司公告、新闻,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对需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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