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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2 17:09:04 股吧网页版
集智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核查,共有 8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持有公司股票变动的行为。具体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股份变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6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份变动是公司实施 2024 年年
度权益分派导致的被动股份变动,不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利润分
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相关股份变动情况与上述公告披露的权益分派规则一致,不存在异常情形。

2、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2 名拟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核查对象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相关交易决策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拟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证券欺诈活动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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