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4 15:32:21 股吧网页版
古鳌科技: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11713 号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古鳌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古鳌科技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规定编制,反映
了古鳌科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古鳌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古鳌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此页无正文,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签章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及相关
规定,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采取定向增发的方式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787,63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6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
计 552,600,004.18 元 , 扣 除 相 关 的 发 行 费 用 5,405,874.18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547,194,130.00 元。

截止 2022 年 2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2】4029 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时
市场环境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经审慎研究,同意对“智慧银行综合解决方案与智能设备研发项目”和“金融衍生品增
值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该事项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