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300551 证券简称:古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下:
1、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上海
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侯耀奇、姜小丹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427 号)。
(1)主要问题
2023 年,公司参股公司新存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存科技”)作为被许可方与相关许可方签订《技术及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合同约定许可期限为 5 年,期满前如被许可方未按约定以不低于许可方投入的研发成本费用并附加年度财务成本费用支付转让费,则许可期限终止。2023 年末,公司对新存科技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可收回金额的预测期为2024 年至永续期,但未充分考虑前述 5 年许可期满后的知识产权购买事项,相关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公司 2023 年年报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整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前述违规事项以及由此所暴露出的缺陷,针对该事项,公司作出如下整改措施:
公司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加强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的理解。公司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对上年及未来每年年末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责成财务部门专门制定有关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每年末进行认真合规评估的工作制度,并严格规定评估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评估结果可以最大程度反映真实状况。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会坚决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并长期监测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过程中,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期限时,公司管理层及时掌握控股(参股)企业经营情况,财务部门掌握相关企业合同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合理预测公司未来期限,做好定期的内部减值测试。
公司将强化董监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增强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公司仍将进一步推进财务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从源头保障会计核算的质量。
2、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关于对上海
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崇军、李瑞明、田青、侯耀奇、姜晓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79 号)。
(1)主要问题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古鳌科技披露收购北京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1%
股权(后迁址广东并更名为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高科技”)的公告。2022 年以来,东高科技工商登记信息中变更了名称、住所和法人。但东高科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至今未完成法人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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