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工作。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严格按照风险导向的原则确定纳入评价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的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审计、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融资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存货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控制共计19个模块。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控部门根据我国上市公司内控体系规范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控手册》。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标准如下: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1、重大缺陷:①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②对
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
错进行差错更正(由于政策变化
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
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③当 1、重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
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 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
错报;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 误;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制监督无效;⑤已经发现并报告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
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 缺陷未得到整改。
间后未加以更正。 2、重要缺陷:①公司违反国
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 家法律法规收到轻微处罚;
定性标准
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对 ②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
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般失误;③公司违反企业内
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部规章,形成损失;④公司关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未建立规范约束的内部控制措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
施;④重要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 缺陷未得到整改。
或没有得到严格执行;⑤对于期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
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 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控制缺陷。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
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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