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 2024 年述职报告
作为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恪守独立、审慎、勤勉的履职准则。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准时参与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严谨审核议案内容,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治理风险及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应有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艳波,会计学专业背景。曾任职于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
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香港
嘉海资本有限公司风控及财务总监;2020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
今任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已开展独立性专项自查,并按规定程序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确认本人任职资质持续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本年度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特此说明。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数
5 3 2 0 0 均为赞成票
2.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和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本人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履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5次董事会会议,会前通过认真研阅会议材料、与管理层进行专项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各议案的业务背景、决策依据及潜在影响。针对重大事项,本人从独立第三方角度进行专业研判,在董事会表决中对涉及定期报告、董事、高管薪酬以及会计师选聘等多个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规、风险可控且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基于专业判断均投出赞成票。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重要投资及信息披露事项均严格执行分级审批机制。任职期间,公司保障了独立董事充分的知情权和调查权,未发生影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后续将继续秉持审慎勤勉原则,切实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职。2024年度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相关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审议事项已完整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主要履职成果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履职:主持审议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财务报告审议等定期报告专项议案;审核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及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专项沟通,提出
管理建议。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建
立高管绩效考核指标动态评估机制,持续跟踪薪酬方案执行合规性。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按照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参加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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