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芯博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长芯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九)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 总经理负责安排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
授权负责所分管的业务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有审核、检查、
协调、处理、决定、签署文件的权力,并向总经理报告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按照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履
行职权。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资产处置及投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
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资权利等)等交易决策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内;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内;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内;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内;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内。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事
项,以及与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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