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
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实施的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相关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改,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后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上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列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等内容将不再逐一对比。本次修订包括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程。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 定,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函[2005]13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号)《关于同意四川川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 立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成立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注:本
段单设为第十三条,并进行修订。)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由四川川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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