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间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娄超,男,195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
任深圳赛格日立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深
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 年 1 月退休。2021 年 4 月至今任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联得装备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前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查阅相关资料,完整了解需审议议案的各项细节,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客观、严谨、独立地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维护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22 日),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
在任职期间,本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4 年 3 月 15 日
1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4 年 4 月 7 日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
2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的议案》
2、《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4 年 6 月 21 日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
3 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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