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加强了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 年,所有监事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均列席了2024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司稳步发展的目标。
二、2024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监事会议,各次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0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 02:《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03:《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 04:《关于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 05:《关于<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06:《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 0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 08:《关于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二)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0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0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 03:《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结构并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三)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0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0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0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五)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0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决策合理、科学、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及有关制度。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 年公司没有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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